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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2年度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
造价咨询(框架协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9~2022年度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造价咨询(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该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协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2019~2022年度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造价咨询(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
一标段:北京市朝阳区、京西区(海淀、门头沟)、西北区(昌平、延庆)、东北区(怀柔、密云)、京东区(顺义、平谷);
二标段:北京市城区(丰台、东城、西城)、大兴、房山、通州区。
2.3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一标段:约50万元(含税);二标段:约50万元(含税)。
2.6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北京石油公司所属朝阳区、京西区(海淀、门头沟)、西北区(昌平、延庆)、东北区(怀柔、密云)、京东区(顺义、平谷)区公司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工作。
二标段:北京石油公司所属城区(丰台、东城、西城)、大兴、房山、通州区公司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指令为准。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标段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40%。
招标人的委托是基于中标人能否胜任造价咨询工作,当中标人在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不能胜任造价咨询工作,如不能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咨询工作、咨询服务质量偏低、派驻人员违反招标人的有关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等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或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服务单项合同价为200万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
2.9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规定及发包人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等相关内容。
2.10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3)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含框架协议),且业绩中必须包含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业绩,且招标控制价(或标底)≥50万元,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和能证明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编制的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标底)≥50万元的业绩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含框架协议),且业绩中必须包含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业绩,且招标控制价(或标底)≥50万元,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和能证明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编制的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标底)≥50万元的业绩证明文件;
3.4至少配备2名专业造价工程师并分别持有安装专业、土建专业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应专业造价咨询执业业绩(含框架协议),且业绩中必须包含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业绩,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和能证明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编制的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业绩证明文件;
3.5本章及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中的“石油化工工程”业绩是指加油(气)站、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工程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7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的情形。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1月9日15时00分至2020年1月14日15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15时00分。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00分。
7.2开标场所: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24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广渠家园6号楼;
邮编:100022;
联系人:彭达奇;
电话:010-67006651;
传真:010-67006653;
电子邮箱:pengdaqi.bjsy@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010-69341750 13811578952;
电子邮箱:liping01.yssh@sinopec.com。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0年1月9 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