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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宁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扬州管理处办公楼和倒班公寓装修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天然气分公司青宁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然气分公司青宁输气管道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宁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青宁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扬州管理处办公楼和倒班公寓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青宁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扬州管理处办公楼和倒班公寓装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大道与杜康桥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淮安文华名城17#楼3-6层装饰装修,建筑面积3657.76平方米。
2.4建设投资:74.21亿元,本标段合同估算500万元。
2.5计划工期: 153天(含设计周期)。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淮安文华名城17#楼3-6层的原始平面图和设计要求,完成青宁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扬州管理处办公楼和倒班公寓装修工程项目建筑装饰、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空调等设计工作;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5)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①的设计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6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09时00分。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20年9月9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宁天然气管道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197-1号紫京饭店;
邮编:225000;
联系人:韩冰;
电话:18553299515;
传真:/;
电子邮箱:qngdtzkzb.trqi@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陈惠广、李海涛;
电话:0393-4801218;
传真:/;
电子邮箱:chenhuigyc.zyyt@sinopec.com、lihtsq04.zyyt@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0年8月20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