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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乙炔、热电运行部全流程自动控制系统)
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热电、甲醇、乙炔 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 工(宁夏)有限公司以宁夏能化科【2019】19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 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中国石化长城能 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热电、甲醇、乙炔 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热电、甲醇、乙炔运行部全流程自控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化工园区 C 区。
2.3 建设规模:热电、甲醇、乙炔 运行部全流程自动、一键操作和黑屏操作,以利于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 黑屏操作、一键操作、报警管理优化,旨在降低过程报警次数和操作次数,达到提高安全性、增加合格率、节能降耗的目的,服务内容至少应包括 PID 参数整定,控制策略优化,控制系统组态优化 和完善,自控率监控、平稳率监控、报警监控及操作记录监控系统,优化及完善过程报警设置等内 容。
2.4 建设投资:/。
2.5 计划工期:210 天(自开工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标段招标范围:热电、甲醇、乙炔 运行部全流程自动、一键操作和黑屏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硬件采购、系 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实施等工作及实施过程中必要的服务等。实现全流程自动化、黑屏操作、 一键操作、报警管理优化,旨在降低过程报警次数和操作次数,达到提高安全性、增加合格率、节能降耗的目的,服务内容至少应包括 PID 参数整定,控制策略优化,控制系统组态优化和完善,自 控率监控、平稳率监控、报警监控及操作记录监控系统,优化及完善过程报警设置等内容。
2.8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 其他:无。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 ISO9001 认证 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熟悉炼油化工工艺流程、现场仪表,以及西门子、福克斯波罗、艾默生、浙江中控等主流 DCS 系统组 态。近 4 年石油化工央企自控提升项目合计不少于 30 套装置(自控提升业绩中必须涵盖 “一键操作”、“全 流程自动”、“黑屏操作”和自控率监控、平稳率监控、报警及操作记录监控系统的业绩,以已签约并实 施完成的合同、结题证明为依据),并具有良好的服务和长期维护能力;
(4)项目经理(投标人单位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近 4 年有 10 套以上大型(单套装置包含 90 个以上控制回路)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的“一键操作”、“全流程自动”、“黑屏操 作”和自控率监控、平稳率监控、报警及操作记录监控系统业绩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签约并实施 完成的项目合同为准);5 年以上该项目领域工作的经历;具有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3.4 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 一个标段的投标。
3.5 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 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参加投标。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 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 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 9月 18日 09:00 至 2020 年9月 23 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0 年 9月 238日 09:00。
4.4 若图纸容量太大等因素,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时间:/至/。
(2)获取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
(4)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元,中标结果公示前退还图纸时,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5.1 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
5.4 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月 8 日 09:30。
6.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 执时间)。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 年10月8日 09:30。
7.2 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 101 开标 室。
7.3 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C 区。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C 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陈志飞;
电话:0951-3098834 15009680570; 传真:0951-3098834;
电子邮箱:czf0570@163.com。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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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打印并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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