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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石化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硫酸装置的低温热回收系统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巴陵石化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巴陵石化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巴陵石化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硫酸装置的低温热回收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硫酸装置的低温热回收系统。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2.3建设规模:66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低温热回收系统。
2.4建设投资: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为330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300天。
2.6标段划分:/
2.7标段招标范围: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硫酸装置的低温热回收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不含桩基)至工程中交全部工作以及工程中交后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应的工程调试、技术服务以及工程保修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压力容器A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1年以来有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硫磺制酸装置的配套低温热回收系统EPC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
(6)2011年以来有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硫磺制酸装置的配套低温热回收系统基础工程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硫磺制酸装置的配套低温热回收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的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硫磺制酸装置的配套低温热回收系统基础工程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安全类)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的工程技术职称证书,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石油化工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6)质量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相关潜在投标人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20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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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9日09时00分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公司机关办公楼;
邮编:414014;
联系人:张青山;
电话:0730-8492126;
传真:0730-8492425;
电子邮箱:zhangqs.b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5-66202836;
电子邮箱:gaoc@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1年8月20日
|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