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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贵金属催化剂厂还原系统整合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以《关于长岭分公司贵金属催化剂厂还原系统整合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催计[2016]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划拨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中石化40%+银行60%。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贵金属催化剂厂还原系统整合改造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工业园招标人现有征地区域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新征土地,在招标人现有装置区内预留空地上进行改造。主要设备利旧(在催化剂老基地拆除旧装置设备并清理干净),配套增加部分设备,并进行工艺、电气、自控和土建等专业的配套改造,形成600t/a贵金属催化剂还原生产能力。
2.4建设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78万元,其中本标段金额约344.5万元。
2.5计划工期: 60 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开工时间延误,工期顺延。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及签署中交时间为准),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7 月 18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 2017 年 9 月 16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①单位工程合格率100%,焊接一次合格率大于96% 。
②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H/T3508-201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③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④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8标段招标范围:一个标段,在招标人现有装置区内预留空地上进行改造。主要设备利旧(在催化剂老基地拆除旧装置设备并清理干净),配套增加部分设备,并进行工艺、电气、自控和土建等专业的配套改造,形成600t/a贵金属催化剂还原生产能力。涵盖总图、结构、静设备、机械设备、工艺管道、自控、电气、电信等专业。
2.9其他: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需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A2类压力容器制造和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1月以来(以交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有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 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8)其他 / 。
3.2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 中 级技术职称,持有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有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 中 级技术职称,持有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近三年以来,有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以来,有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6 月 19日至 2017 年 6 月 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购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开票信息: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
4.4图纸押金 / 元(招标只提供电子版图纸),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1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7月13日08:00至09:00。
6.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09:00。
6.3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7.1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开标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电子邮箱: chenb.chji@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
2017 年 0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