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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1建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
2.2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含税):
一标段6000万元,其中强夯1000万元,灰土桩5000万元;
二标段5200万元,其中强夯1200万元,灰土桩4000万元;
三标段8400万元,其中强夯1000万元,水泥土桩7400万元;
四标段7000万元,其中强夯1000万元,灰土桩6000万元。
2.4标段招标范围: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地基处理平面布置图中各标段对应区域内的地基处理工程的施工、竣工等工作内容。各标段区域范围如下:
一标段(区域一):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场、汽电联产装置等区域,面积约27.18万m2。
二标段(区域二):主要包括100万吨/年乙烯装置、循环水场(一)等区域,面积约28.15万m2。
三标段(区域三):主要包括罐区(一)、罐区(三)等区域,面积约25.81万m2。
四标段(区域四):主要包括罐区(二)、5万吨/年SEBS装置等区域,面积约32.46万m2。
2.5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若参与并通过了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或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招标申请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或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或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或桩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若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10家,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标段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10家,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
4.4若参与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标段数,调整实际参与评审的标段数为(申请人数量-2),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或停止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重新招标。
若通过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标段数,调整实际参与评审的标段数为(申请人数量-2),或停止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重新招标。
4.5招标人将标段资格预审的结果通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书面答复是否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将资格预审结果确认函书面给予我方答复。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3年7月24日 9:00。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10:00。
5.5申请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6.1编制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应保存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大庆路1号;
邮编:471012;
联系人:王卫星;
电话:0379-66997117;
电子邮箱:wangwx.lys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梁绍梅 谷晨光;
电话:0371-60511208 0371-60511203;
电子邮箱:liangshm3@sinopec.com yuchg22@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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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张晓雷 037966997667 |
电子邮箱 |
zhangxl.lys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3年7月24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