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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雨水排放规范化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雨水排放规范化整治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以股份工单炼环〔2020〕117号《关于下发2020年第二批三类一般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明细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雨水排放规范化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雨水排放规范化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南京栖霞甘家巷388号。
2.3建设规模:金陵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雨水排放规范化整治。
2.4建设投资:800万元,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427.09万元。
2.5计划工期:184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中控室西侧现有盖板沟、调节罐罐区北侧现有盖板沟、调节罐罐区北侧现有过路地下排水沟、两座雨水池西侧现有石砌排水沟、10#曝气池西侧现有排水沟拆除后重建;23#路东侧(24#路至26#路间)现有砖砌排水沟、26#路南侧现有砖砌排水沟拆除后重建。三级生化含盐多介质过滤器四周新增排水沟、均质罐东侧新增排水沟。油井渣井设置围堰,防止雨水溢入。南雨水池增加一台液下泵,流量150m3/h;北雨水池利旧一台雨水泵,更换一台500m3/h雨水泵和一台150m3/h雨水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建筑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建筑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19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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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