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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气管道有限公司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新气管道有限公司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关于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7〕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新气管道有限公司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招标项目名称:新气管道有限公司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2.3建设规模: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管道长856km,线路走向为湖北潜江—湖南岳阳-长沙-株洲-衡阳-郴州-广东韶关;新建川气东送潜江增压站与潜江—韶关输气管道潜江枢纽站之间联络线5km;管径1016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60亿立方米/年,增压后最大输气能力168亿立方米/年。全线拟设置站场9座,阀室39座,维抢修中心1座,临时调控中心1座。全线水域大中型穿越34处,山岭隧道穿越13处,穿越铁路共计18次,穿越高速公路18次,穿越等级公路48次。
2.4建设投资:114.55亿元。
2.5计划工期:潜江-郴州段施工工期21个月(包含长江定向钻施工),郴州-韶关段施工工期32个月,长江盾构施工工期42个月,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2.6监理(监测)内容:
2.6.1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包括:
(1)负责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施工监理,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监督;
(2)负责与工程监理、发包人就水土保持工程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加强管理;
(3)就水土保持有关事宜协助发包人与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定期汇报;
(4)专项验收阶段编制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5)协助发包人组织协调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确保顺利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2.6.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括:
(1)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工程相关文件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或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按照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等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对工程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监测,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告。
(3)负责报送监测情况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潜江-韶关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业绩;
(4)持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甲级证书;
(5)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6)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监理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2)监理工程师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监理工程师业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监理员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监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测工程师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
(2)须有至少一名监测工程师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测项目业绩。
(3)须有至少一名监测员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以来有公路或铁路或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测项目业绩。
4.1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6(含)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6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退还资格预审文件并领取招标文件。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4.4资格预审文件中所称的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3日,每天8:30-11:30,13:00-16:30;
(2)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3室。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资格预审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纳税识别号。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7.1递交时间:2017年7月10日10:00至15:00。
7.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5:00。
7.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91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中石化大厦2号楼
邮编: 100020
联系人:冯玉忠
电话:010-59965076(8:30 至16:30)
传真:010-59760094(8:30 至16:30)
电子邮箱:xqgdgcztb@sinopec.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谢凌
电话:010-69166441(8:30 至16:30)
传真:010-69196652(8:30 至16:30)
电子邮箱:xieling@sinopec.com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申请人须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参加资格预审。
已办理入库的潜在申请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申请人,须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