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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石油公司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星石油公司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新星石油公司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21〕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绿债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企业自筹30%,绿债70%。新星石油公司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31160万元(不含增值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批复的基础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数字化交付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新建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规模为300MW光伏电站1座;
(2)220kV升压站、220kV降压站各1座,单回输电线路22.95km,单回接入线路12.8km;
(3)电解水制氢装置1套,包括单槽制氢能力1000Nm3/h的碱性电解槽52台,装置最大制氢能力52000Nm3/h(约240MW);配套建设13组电解水气液分离设施和7组氢气纯化设施;
(4)10台设计压力1.55MPa的2000m3球罐、3 台氢气外输压缩机(单台流量14000Nm3/h,出口压力3.2MPa);
(5)制氢厂到塔河炼化公司DN250输氢气管线6.5km;
(6)相应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等配套工程。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及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及压力容器A1及球罐A3);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投标人业绩:
①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亿元)业绩,或电解水制氢装置(制氢规模1万吨/年及以上)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业绩,或电解水制氢装置(制氢规模1万吨/年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款、第(2)款下①②项和第(4)(5)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6)款下①项业绩;
(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并符合第3.3(1)款资格要求;
(3)联合体施工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第3.1(1)款和第(2)款下③④项和第(3)(4)(5)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6)款下第②项业绩;
(4)联合体各施工成员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3.3(3)款资格要求;
(5)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
(7)联合体的组成要求:设计成员1名、施工成员1名。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8亿元);
②电解水制氢装置(制氢规模1万吨/年及以上)。
(2)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单项合同金额≥8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
②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工程设计项目;
③电解水制氢装置(制氢规模1万吨/年及以上)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之一:
①单项合同金额≥8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
②单项合同额≥1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③电解水制氢装置(制氢规模1万吨/年及以上)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或电解水制氢装置EPC或B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工程或电解水制氢装置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月25日21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月30日21时00分。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1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天山东路塔河炼化供销大楼407 室;
邮编:842000;
联系人:陈星宇;
电话:18037373405;
电子邮箱:chenxingyu.x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5-66202836;
电子邮箱:gaoc@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2年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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