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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及葫芦岛分公司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及葫芦岛分公司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工程施工已由辽宁石油分公司以(辽宁石油公司发签〔202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及葫芦岛分公司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及葫芦岛分公司所辖中国石化加油站。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合同估算总金额:781万元。
2.6招标范围:阜新石油分公司和葫芦岛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改扩建拟建项目18个。
2.7 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 50 %,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 30 %,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 2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项目经理在本工程合同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或者最高管理者)、专职安全负责人持有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负责人在本工程合同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
以上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3.4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报名的投标人需把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a47653027@163.com),投标人需在邮件中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审查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800元/本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辰大厦A座3门12楼)。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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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sinopec-ebidding01@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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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