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高纯相变蜡装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纯相变蜡装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已由本公司下达实施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纯相变蜡装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建设地点: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
2.3 建设规模: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能化公司”)始建于1975年,位于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河南油田中南路北段,处在南阳市石化产业聚集区。南阳能化公司以石油为原料,年生产蜡类产品12万吨,拥有6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23万吨/年丙烷脱沥青装置/7万吨半沥青减粘裂化装置、15万吨/年轻质酮苯脱蜡装置、5万吨/年重质酮苯脱蜡装置、6万吨/年润滑油白土精制装置、6万吨/年蜡白土精制装置、7.5万吨/年蜡成型造粒装置。主要产品包括石蜡、微晶蜡、特种蜡的石油蜡类产品、基础油类产品、石脑油等。
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公司现拟以常三线液蜡、减二线石蜡为原料,在现有厂区停用的二联合装置界区,建设一套C16、C17、C18、C19、C20、C21、C22等单体烃纯度在98%以上的系列高纯相变蜡生产装置。装置规模:处理量按100t/d。三塔流程,按8400小时设计时数计,相变蜡产品年产量:17500吨。原料供给能力:常三线酮苯脱油蜡15000吨;减二线脱油蜡4000吨。原料来源有保障。工艺技术方案:本项目由精馏(主要过程)和发汗(辅助过程)组成。第一步,精馏,即选择合适的精馏流程通过蒸馏,得到按照沸点 “精确”切割的不同馏程系列的窄馏分产品。第二步,发汗,窄馏分含有相邻碳数的异构烃,通过发汗工艺去除其中的异构烃。
2.4 建设投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710.38万元(不含税),其中工程费3277.26万元,固定资产其他费用433.13万元;
2.5 计划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导则、标准对高纯相变蜡装置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估、批准。总日历绝对服务周期180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只确定一名中标人;
2.7 标段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评价名录》、《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南阳能化公司高纯度相变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需要对该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核算项目建设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工程建设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并且需要负责项目评价过程中的现状监测、区域自然环境和气象资料的收集。
2.8 质量标准:
2.8.1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导则对该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核算项目建设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工程建设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2.8.2 负责项目评价过程中的现状监测、区域自然环境和气象资料的收集,指导建设单位组织并全程参与项目公众参与、过程公示等。
2.8.3 环境评价报告书通过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估、批准。
2.8.4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本项目评估评审、试生产等其他相关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3.1.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并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
3.1.3 2018年以来有同类的环评评价业绩。
3.1.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5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体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册员工(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当期社保证明为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 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业绩,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3.2 各专业人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20 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 至6:00;
(2)购买地点:河南油田物资供应处办公楼一楼中石化河南油田工程交易(招标)中心 111室。(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付,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电汇,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户:
账户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开户行 :建行南阳分行河南油田支行
帐 号 : 41001513310050201766
银行码 : 1055 1300 0250
发售负责人: 杨先柱 电话:13938964503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接受工行、建行、中行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转出,转入开户银行及账户见4.2。
5.4 中石化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关于免收中国石化系统内企业银行保函的通知》执行。
5.5 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 2020年12月8日09时00分。
6.2 截止时间: 2020 年12月8日09时00分。
6.3 递交地点:河南油田物资供应处办公楼一楼中石化河南油田工程交易(招标)中心 开标厅112室。(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8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河南油田物资供应处办公楼一楼中石化河南油田工程交易(招标)中心 开标厅112室。(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
8.其它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地址: 河南省南阳油田中南路 ;
联系人: 杨先柱、许春丽 ; 电话:13938964503、13525175750 ;
传真: 0377-63838344、0377-63827078 ; 电子邮箱: hnytdqjyz@sina.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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