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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
2.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热电分部动力二车间预留扩建区域内。
2.3建设规模:主要装置规模。
序号 |
装置名称 |
规模 |
1 |
CFB 锅炉 |
额定出力:2x410t/h,530℃、12.5MPa(G) |
2 |
汽轮发电机组 |
抽背式 1xCB30MW(配套发电机 30MW) |
3 |
脱硫脱硝装置 |
锅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SNCR+SCR 组合法脱硝 |
4 |
化学水站 |
4x180t/h(3 用 1 备,离子交换工艺) |
5 |
第四循环水场改造 |
扩建 1x4500m3/h 机力通风塔 |
2.4建设投资:96060.70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578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本项目计划2019年9月30日开工, 2021年 4月30 日中交(以上控制点,最终以甲方批复的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为准,实际开始工作日期和中交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7.1 承包人在基础工程设计基础上完成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的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仓储服务、检验及监造)、施工工作【不含第三方检测(桩基检测、无损检测)及消防专业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和“四通一平”及施工用水用电维护、地表及地下障碍物清理、分系统调试和整套系统启动调试等工作;承包人负责的工作直至中间交接,协助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等服务工作;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直至考核结束,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本工程包括锅炉房(含电梯井)、汽机房、除氧跨、燃料跨、管廊、高低压配电室、集中控制室、燃料储存输送系统、石灰石输送系统、烟气除尘系统、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化学水站、第四循环水场改造等。
(1)CFB 锅炉、汽轮发电机组
新建2 台410t/hCFB 锅炉、1 台30MW 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扩建现有汽机房、运煤跨、除氧跨。
CFB 锅炉范围包括汽水系统、烟风系统、燃料及点火系统、除尘系统、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石灰石系统、锅炉杂项、自用空压站等。
汽轮发电机组范围包括汽水系统、油系统、给水除氧系统、汽机杂项、发电系统等。
(2)燃料储存和输送系统
1)燃料储存和输送系统
燃料贮存和输送系统负责向锅炉装置提供合格粒度的燃料煤。其范围包含从铁路改造、铁路翻车机卸车开始至锅炉炉前煤仓为止的全部输送、贮存、筛分、破碎、除铁、采样等单元,还包括新老输煤连接系统(2#转运站至原有干煤棚)。
2)煤灰水处理间
处理输煤系统地面冲洗煤灰水。
(3)除灰除渣系统
1)除渣系统
将锅炉冷渣器产生的炉渣,通过机械输送方式(带式输送机+斗提机+刮板输送机),输送至渣仓后储存,汽车运出。
2)除灰系统
锅炉空预器灰斗和布袋除尘器灰斗下的飞灰,经仓泵输灰管输送至灰库完成贮存装车外运。
3)石灰石系统
本装置锅炉炉内脱硫和湿法脱硫所需石灰石粉由茂名分公司直接采购成品石灰石粉(≤1mm),石灰石罐车运进厂内的石灰石粉,在石灰石中间仓内储存后,采用气力输送方式输送至炉前石灰石粉仓储存使用。
(4)电气
电气系统包括110kV 配电楼、主变等构筑物。厂用两回路35kV 电源引自乙烯东站,设2 台35/6.3KV 线路变压器等相关配套设施。乙烯东站新建两台110kV40MVA 变压器、增加两个110kV GIS 间隔(与原有间隔并接)及两段35kV GIS 间隔(仅设2 路出线间隔)。本项目依托并改造现有集中控制室。
1)本项目新建CFB 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燃料储存和输送系统、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石灰石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的供配电及发电系统。
2)本项目新建一台110kV 变压器、至110kV 乙烯北站电源电缆及相关二次部分。
3)作为本项目厂用电电源的设置在110kV 乙烯北站的两台35kV 变压器、至110kV 乙烯东站电源电缆及二次部分。
4)由于无法提供本项目厂用电电源,因此在乙烯东站新建两台110kV 40MVA变压器、增加两个110kV GIS 间隔(与原有间隔并接)及两段35kV GIS 间隔(仅设2 路出线间隔),作为乙烯北站35kV 变压器电源的一次及二次部分。
5)本项目化学水站供配电的设计,包括化学水配电室设置在化验楼内所涉及的部分改造的内容。
6)本项目第四循环水改造部分(含变电所新增开关柜)。
(5)自控
控制系统包括新建2 台410t/hCFB 锅炉、1 台30MW 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的控制。本项目集中控制室依托并改造现有集中控制室。
(6)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
新建2 台CFB 炉外排烟气含有NOx、SO2 等污染物,为此配套建设的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处理后锅炉烟气中的SO2 和NOx 排放浓度均低于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1)脱硫系统
本项目采用CFB 锅炉炉内脱硫和炉后烟气脱硫的两级脱硫方式,使烟气中的SO2 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对项目总量排放的控制。炉后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技术,脱硫装置布置在烟囱前,脱硫装置控制室依托一期脱硫控制室。
2)脱硝系统
本项目采用SNCR+SCR 组合脱硝法。SCR 脱硝装置布置在锅炉尾部。
3)除尘系统
本项目除尘采用炉后布袋除尘和脱硫二级除尘两级除尘系统。处理后的烟气满足SO2 ≤35mg/Nm3 、NOX ≤50mg/Nm3、烟尘颗粒物≤5mg/Nm3,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
(7)烟囱
本装置共设置1 座三管集束式烟囱(混凝土外筒,内设3 根直型筒钢烟囱,其中1 根为预留),钢烟囱出口标高150m,出口内径3.2m。钢烟囱上设置CEMS 测点,并根据相关规范设置升降梯。
(8)配套工程
1)化学水站
本项目新建4x180t/h(3 用1 备)化学水站,采用离子交换工艺(阴阳床+混床),依托原有原水系统,其余相关设施新建,外供二级脱盐水与原脱盐水总管联通,同时增加至新建锅炉除氧给水系统的脱盐水管线。
2)第四循环水场改造
本项目所需循环水自化工第四循环水场来,第四循环水场出力不能满足要求,需在预留位置新建1 座4500t/h 规模的冷却塔,配套循环水泵和过滤器等相关设施。
3)拆迁还建部分
本项目拆迁还建部分主要包括:扩建现有化验楼为化水电控厂房;改造110kv配电装置楼;对现有煤场西侧水池进行回填;拆除N15 号路东西两侧煤堆场;拆除现有煤泥沉淀池;原动力车间锅炉扩建端的空压机组干燥机移位(含吸风塔)等。
(9)负责应办理或为发包人代办设计、施工所需的各类审查、监测等行政许可(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2.7.2 承包人应负责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的要求执行实施工作范围内容,并且遵守适用的国家、行业、中国石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7.3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施工阶段的消防专业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第三方无损检测、桩基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和防雷防静电检测。
2.8 本标段合同估价:94676.26万元。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GC2、GC3、GD1和GD2,压力容器A1和A2)。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的CFB锅炉和单台30MW/h及以上规模的抽背汽轮发电机EPC总承包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01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EPC总承包或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EPC总承包或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EPC总承包或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业绩;
(5)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CFB锅炉EPC总承包采购负责人业绩。
(6)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交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单台410t/h及以上规模的CFB锅炉EPC总承包质量负责人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04月15日00时00分至2019年04月20日0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0日00时00分。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9年05月09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502房。
7.1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双山四路7号大院三楼。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工程管理部7楼703房;
邮编:525000;
联系人:王 骞;
电话:0668-2243627;
传真:0668-2864177;
电子邮箱:wangqian.mms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505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陈 静;
电话:0668-2243173;
传真:0668-2864299;
电子邮箱:chenjing.mm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2019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