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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炼化分公司2019-2020年度
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框架协议(一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镇海炼化分公司2019-2020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框架协议已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的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该项目招标方案已经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审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招标项目名称:镇海炼化分公司2019-2020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框架协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2.3建设规模:镇海炼化分公司2019-2020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指单笔合同均小于100万元的工程设计、咨询等业务。主要分为:
1.设计或服务内容:
(1)设计类:单笔设计费估算在100万元以下项目;
(2)咨询类:可研、核算、方案等咨询服务,且单笔咨询服务费小于100万元。
但若经评估,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的项目,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设计或咨询。
2.主要包含的装置:常减压装置、催化裂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加氢裂化装置、柴油加氢装置、汽油加氢装置、焦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PX装置、歧化装置、芳烃抽提装置、PE装置、PP装置、乙烯裂解装置、EO/EG装置、丁二烯装置、MTBE装置、电站、循环水场、电气仪表等。
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一标段:约700万元。
二标段:约600万元。
2.7标段招标范围:镇海炼化分公司2019-2020年度小项目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指单笔合同均小于100万元的工程设计、咨询等业务。但若经评估,中标单位资质范围外或技术风险大的项目,将另行委托其他设计或咨询单位。本标段为一标段。
一标段:
包含区域为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五部、化工部、公用工程部、总图、道路、厂区外围、总变及区域变电所,及相对应电气、仪表项目。设计及咨询费约700万元。
主要装置包括:Ⅲ套常减压装置、Ⅱ催化装置、Ⅲ重整装置、Ⅲ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Ⅰ焦化装置、Ⅱ焦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溶脱沥青装置、污水汽提装置、Ⅳ加氢装置、Ⅴ加氢装置、Ⅵ加氢装置、Ⅳ重整装置、PX装置、歧化装置、苯抽提装置、Ⅱ加裂装置、轻烃回收、芳烃抽提装置、PP装置、PE装置、Ⅱ电站、Ⅲ电站、Ⅳ电站等。
二标段:
包含区域为炼油三部、炼油四部、烯烃部、储运部、港储部、各处室及中心(厂区范围内),及相对应电气、仪表项目。设计及咨询费约600万元。
主要装置包括:Ⅰ加裂装置、Ⅱ加氢装置、航煤加氢装置、非芳加氢装置、气分装置、Ⅰ套常减压装置、Ⅱ套常减压装置、Ⅰ催化装置、Ⅰ加氢装置、S-ZORB装置、乙烯裂解装置、EO/EG装置、汽油加氢装置、丁二烯装置、循环水场等。
注:一般情况下,电气、仪表项目与装置联系紧密,原则上电气、仪表项目也按以上标段区域或装置进行分配,若不能按上述标段区域或装置划分的,由一标段中标单位负责设计。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以来(2013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同类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的总负责人。
(2)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且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同类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的专业负责人。
注: (1)以上主要人员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2018年6月1日以来)及以上的或显示当前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2)根据以往经验,每个标段常年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数均需达到40人[两个标段均达到40人],随叫随到,并且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配管、暖通、电信、结构、土建、建筑、热工、信息、概算等专业须配备齐全,才可满足需求。
(3)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3.6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大于7家,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7 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相关工作。
5.2申请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如在规定时间内潜在投标人未完成其所参与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招标人将不接受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工作日每天09时00分至15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售);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9室。
5.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资格预审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6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
(1)纳税人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1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1日16时00分前。
7.2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6时00分。
7.3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0会议室。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中石化镇海炼化发展计划处710室;
邮编:315207;
联系人:罗安源;
电话:0574-86443712(8:30至17:00);
电子邮箱:luoay.zhl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9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史东升;
电话:13764397415;
传真:021-57958887;
电子邮箱:shids.shsh@sinopec.com。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起,到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