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安工院装置设备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竞价公告
(一)项目情况
青岛安工院旧装置拆除工程已由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安工院旧装置拆除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价。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青岛市即墨区蓝谷高新技术开发区山秀路27号(应急管理部登记中心研发基地院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最高限价26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及要求:
2.4.1工程范围及内容
青岛安工院旧装置拆除工程,需拆除五号车间北侧道路以北,六号车间以南,东西两条道路之间范围内的储运研发实验装置的地上与地下的静设备、动设备、工艺管道、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与仪表设备、钢制建(构)筑物等的地上和地下管沟内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设施,具体包括装置装卸车区(测试液拱顶罐TK-301-01、测试液内浮顶罐TK-302-02、泵棚内管道泵以及配套工艺管道)、消防给水泵站(消防水储罐、消防水泵2台以及配套工艺管道)、LNG加气站装置(CNG加气机、LNG加气机、压缩机、立罐以及相关配套设备和工艺管道)等相关全部设施的拆除。
施工区域需与院区其他部位进行围挡隔离。
2.4.2拆除要求
需要对拆除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CNG加气机、LNG加气机、压缩机、高压空温式气化器撬、LNG储罐、压缩机、仪表风系统撬装、消防水泵等动静设备进行搬迁性保护性拆除,运送至院区内六号厂房北侧指定位置,并对所有设备裸露管口进行封堵,进行防晒、防雨及雨棚布的遮盖等保护性存放。
区域范围内的其他设备设施的拆除要求如下:
所有法兰或丝扣连接仪表及阀门需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时不得切割仪表端螺栓或造成仪表端法兰盘损伤。焊接的仪表或阀门在原焊接出外侧管线处进行切割。所有仪表或阀门拆除后需进行挂牌标记并登记造册,进行装箱。
管线的拆除包括地上和地下管沟管线,埋地管线只拆除至地面交接处,不破坏地面,切割后的地面高度不超过3cm。拆除后的单管长度不大于6米,带弯头的管线或折弯的管线,短端长度不超过0.6米,超过1米的,须进行切割,使之符合要求。
储罐的罐体拆除需要进行均匀分割,切割尺寸不大于2米×6米,切割完成后在院区西北侧指定位置码放整齐。罐附属设施需要与罐本体分离,爬梯及栏杆需要分割为不大于4米的段。
罩棚的拆除,屋面钢板需进行整理打包,网架分段尺寸不大于3米×3米,梁柱尺寸可按原连接部位进行断开。
对拆除范围内的控制线缆可随穿线管一起拆除,按管线统一进行整理。
电缆需要在末端与用电设备断开后,从开关箱断开后整线抽出后盘好。
所有拆除后的设备、仪表、阀门、管线等物资须搬迁到院区内西北侧指定位置并码放整齐,施工场地须清理干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来承揽的工程项目没有出现安全或质量事故,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未处于有权机关或中国石化限制交易或投标状态。
3.2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2)技术负责人持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且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例如:电工、焊工、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具有相关的操作证书或资格证书。
3.3本竞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竞价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四)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竞价项目采用线下投标的方式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通过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00分。
5.4递交方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至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9号。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9853201281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30分。
6.2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9号办公楼709会议室。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八)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2-83786377 8378377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