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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炼化公司2017至2018年度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海南炼化公司2017至2018年度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和招标计划已经中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炼化公司2017至2018年度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
海南炼化公司原有生产区域内各类技措技改工程项目,以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为主,涉及炼油化工生产工艺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
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当日起算至2018 年12 月31日委托,以具体服务委托要求完成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海南炼化公司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当日起算至2018 年12 月31 日,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工程项目且设计类(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额不超过200万元。咨询类(方案、核算、可研等)也可委托中标人承担。
标段一:
单项合同估算额50 万元(不含)以下炼油及配套工程设计服务以及相关专业可研、核算、方案等咨询服务。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300万元。
标段二:
单项合同估算额50 万元(不含)以下化工及配套工程设计服务以及相关专业可研、核算、方案等咨询服务。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100万元。
标段三:
单项合同估算额在5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服务以及相关专业可研、核算、方案等咨询服务。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500万元。
经评估,对技术要求高,存在较大技术风险的项目或因工作需要,招标人保留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咨询单位的权利;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服务委托为准。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三个标段投标,按照以下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三标段定1名中标人,若投标人是三标段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3)一标段定2名中标人,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份额占整个标的的60%,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份额占整个标的的40%。
(4)二标段定1名中标人。
(5 一标段和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可同时中标一、二标段。
2.9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投标人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③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石化行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石油化工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 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4 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石油化工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建筑、结构、设备、自控、总图、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等专业)持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4年1月以来,至少有一项石油化工类似项目设计经理或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相关补充说明:
①以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资格),且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②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③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④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⑤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无不良记录,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本招标文件发出的前3月或投标文件递交的当月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时间:2017年_ 12_月_20 日至2017年_ 12 _月_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仅需提供1和2相关信息即可);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8 年_01 月 11 日_08__时00分至_09__时 00 分。
6.3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1 月 11日 09 时 00 分。
6.4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7.1开标时间:2018 年 01 月 11 日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06会议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办公楼
邮 编:57800l
联 系 人:王诗平
电 话:(0898)28820153
手 机:13368991190
传 真:(0898)28820099
电子邮件:wangsp.hnl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部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盖CA章)
2017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