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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质原油改质配套完善增加职工公寓楼主体及装修工程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重质原油改质配套完善增加职工公寓楼主体及装修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以《关于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重质原油改质配套完善项目增加职工公寓主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重质原油改质配套完善增加职工公寓楼主体及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报名申请资格预审。
2.1招标项目名称: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重质原油改质配套完善增加职工公寓楼主体及装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疆库车县天山东路573号。
2.3建设规模:新建4#、5#住宅式公寓、消防泵房等,建筑总面积28053.82平方米。
2.4建设投资:1.3亿。
2.5计划工期:626天(自开工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新建4#、5#住宅式公寓、消防泵房,及其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热工、燃气、电力、通信等设施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有面积不低于13000的单体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
(8)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有面积不低于13000的单体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有面积不低于13000的单体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申请人单位),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4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有面积不低于13000的单体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1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6(含)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6(不含)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退还资格预审文件并领取招标文件。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4.4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5日17时00分至2017年12月20日17时00分。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17时00分。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7时00分。
7.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地址:新疆库车县天山路东573号;
邮编:842000;
联系人:方旭敏;
电话(传真):0997-7979082;
电子邮箱:fangxm.thsh@sinopec.com。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010-69341750 (8:30至17:00);
电子邮箱:liping01.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