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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围墙、临时道路及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津发改许可〔2014〕0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围墙、临时道路及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围墙、临时道路及给水管道工程。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3建设规模: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2.4建设投资: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总投资约为101.83亿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15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确认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28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9月25日
临时道路施工相对工期70天;
临时给水管道施工相对工期100天;
围墙施工相对工期150天;
电信系统施工进度按照整体进度要求完成, 系统安装调试交付完毕后,按照要求进行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合格后招标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围墙施工,总长度为4366米(含隔离护栏),其中装置区与预留地之间的隔离护栏长度为1127.614米;临时道路、给水管道施工,临时道路总长度约1205.11米,临时给水管道总长度约1200米;临时电信系统施工。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HSE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HSE工程师:按施工总人数的30:1配备HSE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且HSE工程师均需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中至少有2名HSE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15日15时00分至2018年3月20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17时00分。
4.4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电子版图纸、技术资料并提交押金:
(1)招标人收取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中标人确定后7天内,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单位退还图纸押金(无息)事宜。
(2)电子版图纸、技术资料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后,招标人将提供给已交付资料押金的潜在投标人云盘链接,以便潜在投标人能完成下载。
联系人:李晶
电话:022-63238563
4.5潜在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后,需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 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维护联系人信息后,潜在投标人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西235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李晶;
电话:022-63238563(9:00至16:30);
传真:022-63238500;
电子邮箱:jing.li@ss-tp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王雅莉;
电话:010-69166357 15801314826;
电子邮箱:wangyl.ys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3.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