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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EPC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公告)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或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南侧。
2.3建设规模: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乙烯部分)拟新建120万吨/年乙烯裂解、27.4/60.2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1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40万吨/年芳烃抽提、10/4万吨/年MTBE/丁烯-1、80万吨/年乙二醇、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16万标方/小时POX等11套工艺生产装置;以及相关总图运输、储运、给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环保、生产管理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约56个主项(具体以总体设计批复或基础工程设计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扩建项目(乙烯部分)可研批复总投资约267亿元。本标段暂估合同金额约153680万元。
2.5计划工期:约820日(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日期:2019年9月30日;
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中间交接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交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包括8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主项号1273)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项建设相关设计(含详细设计、非标设计、其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测及监造、技术服务、试车投运、中交及交工等;包括相关化学清洗、化工原料(催化剂等)装填、数字化交付、项目文件归档、配合竣工验收及性能考核、缺陷责任期间修复、保修期保修、用户培训等;包括需专业分包的其他相关工作以及应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或资料。以上主项名称及主项编号,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时可能略有调整或修改,需以扩建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文件为准。
EPC总承包范围不含以下内容:
(1)相关工程桩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2)相关基桩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3)相关无损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4)新建绿化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5)单体重量80吨以上的大件设备吊装,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A1、GC1和GD1)、压力容器(A1和SAD)设计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①200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新建单套产能65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氧化法乙二醇装置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或EPC 总承包业绩,且装置已投产并正常稳定运行;②具有石油化工装置三维和数字化成果交付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要求持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或上岗证等同类证书;2009年以来具有新建大型石油化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应具有至少一项乙二醇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09年以来具有软土地基条件新建大型乙二醇装置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采购负责人,要求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09年以来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负责人,要求持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或上岗证等同类证书;2009年以来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质量负责人,要求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业绩。
3.4对拟选分包单位或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风险因素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
3.5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5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5家(含5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格式见附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7.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9时00分。
7.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0574-86446757;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0574-86468723,13607221947;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19年8月13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