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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分公司2017年度项目第三方抽检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金陵分公司2017年度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石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金陵分公司2017年度项目第三方抽检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 金陵分公司2017年度项目第三方抽检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 金陵石化公司生产区内 。
2.3建设规模: 不适用 。
2.4建设投资: 不适用 。
2.5标段招标范围:金陵石化公司2017年度项目第三方抽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测试规范,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建设项目第三方抽检、复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所列范围内的检测项目。
2.7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8框架协议估算合同金额及有效期:估算合同金额为40万元。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检测合同的履行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测试报告之日止。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4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业绩;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非本招标人投资的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2014 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工程 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并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工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014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装置无损检测工程 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对应检测项目(RT、UT、PT、MT)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近3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的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7 月 9 日至 2017 年 7月 14 日(工作日,每天 8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14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标段号、单位名称,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需有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2)不加密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7年 7 月 31 日 8 时30 分至 9 时30分;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金陵石化公司招投标中心 。
6.4递交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 金陵石化公司招投标中心 。
7.3开标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 朱清 ;
电话: 025-58989381 ;
电子邮箱: zhuqing.j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袁勤辉 ; 范圣霞;
电话: 025-58978550 ;025-58978292;
电子邮箱: yuanqh.jlsh@sinopec.com ;fansx.jlsh@sinopec.com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3)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9 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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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
陵分公司2017年度项目第三方抽检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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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STC-JL-2017-N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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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发售地点 |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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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发售时间 |
自 2017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止 (工作日:每天 8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14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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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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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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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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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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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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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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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购买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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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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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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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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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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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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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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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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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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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开票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陵分公司2017年度项目第三方抽检框架协议
招标文件编号:STC-JL-2017-N091
开票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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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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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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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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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预留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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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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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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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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